院属各部门:
为不耽误已满足职称认定条件的相关人员,在现有职称认定系统未完成的情况下,先按照往年纸质申报流程开展职称认定相关工作。现将2019年上半年专业技术职务认定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 申报时间:2019年3月21日至3月27日。
二、 申报人员:
符合认定基本条件的在编人员在学院进行申报;符合认定基本条件的人事代理人员持学院提供的相关书面材料到人事档案存放地进行申报。
三、 认定基本条件:
1、申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即申报认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须根据省人社厅《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赣人字〔2013〕30号)、《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赣信院发〔2013〕94号)和《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补充说明》(赣信院发〔2015〕65号)文件规定,具备相应学历和规定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申报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须符合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47号)文件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认定专业应与所学专业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硕士研究生申报认定初级职称须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六个月;
2、申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19年2月28日。
四、申报步骤:
1、个人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须包含申报系列、专业名称及资格名称)、经所在系部审核同意后,个人到相关部门进行材料审核;
2、相关部门审核:
组织人事处对申报个人所提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佐证材料、各类资格证书、聘任书、获奖证书和获奖文件(获奖证明)的复印件和原件进行审核;
所在系部和教务处审核任现职期间教学工作情况,标明申报人任现职期间的年均授课课时量和教学情况;
科研处审核任现职期间科研及科研获奖情况并对科研成果的级别、规定排名等进行确认和汇总;
以上各审核部门在申报时间段内自行确定审核时间和具体要求;及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将审核有关材料进行标注、签字并盖章。
3、申报认定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双面合页打印),电子版可在学院QQ群或学院组织人事处网页的下载中心下载;
4、以上1-3项材料核审通过后,个人须按时将审核材料交至所在系部,所在系部召开系务会进行初审,并对申报人员进行任期考核评价,确定初审意见后将系部书面意见、申报人的所有书面材料汇总,并于3月27日下午4:00前统一报学院组织人事处;
5. 组织人事处对申报信息汇总并审查,对不符要求的材料退回或重办;
6. 学院召开申报认定考核评议测评会,对申报资格任期期间的工作质量和职业道德情况进行测评评议;公示符合条件的申报认定人员;按规定要求上报申报认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