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为促进学院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学院新媒体建设管理任务清单》的要求,现就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指学院各部门、团学组织、学生社团、学生班级及师生员工个人名义建设的各类新兴网络传播媒体及虚拟社区,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公众号、QQ、博客、论坛、贴吧、网络视频(如抖音)、移动客户端(如APP)等。
二、排查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对学院内各部门、团学组织、学生社团、学生班级建设的各级各类新媒体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主体。
请各部门按照要求进行全面排查,填写《学院新媒体备案表》,在1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交宣传部。
宣传部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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