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强化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
【2021】第3号
院属各部门、全体师生员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两个尽量、两个严禁、两个一律”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21号】》文件精神,经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一、全院教职工务必落实“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境外国外以及从事涉进口物品和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工作的来(返)赣人员,必须在抵赣前24小时由本人或其亲友向所在社区(村组)或单位如实报告”的要求。特别要注意子女、家属在中高风险地区上学放寒假以及春节探亲等进入校园的务必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方案,后勤保障处要落实专人,掌握住在校内的非教职工的住家户的情况,并形成记录。
二、暂不接待任何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校联系业务,相关工作可采用线上交流。各部门要严格做好教职工出差、外出请假管理,到中、高风险地区出差原则上不予审批。尽量减少因出差、出游带来的疫情风险。有必要出差时必须自我做好防护措施,戴口罩、常洗手,手部、面部多用消毒湿巾擦拭。出差外省回南昌后,应坚持佩戴口罩上班,少聚集。返回南昌后因出差地疫情防控情况变化应及时上报部门负责人,并选择在家暂时自我隔离或按规定到指定点隔离,选择不乘用公共交通车如自驾等方式做核酸检查阴性后方可戴口罩返回岗位。
三、保卫处、江西嘉和物业公司要继续强化学校教学区各门岗出入管理,严格出入人员、车辆须严格执行“验证+健康码+测温”程序,校外人员无工作联系的不得入内。因公来校办事人员须扫码、测温、佩戴口罩,持相关证明由校内联系部门人员接引方可进入;禁止外卖人员入校。快递人员入校分发快递由保卫处指定位置、全程佩戴口罩。
四、扎实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少出校园,不聚集,坚持非必要不离开学校所在地(南昌或共青城)原则,进出校园戴口罩。如学生确有必要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程序。学生离校外出过程中,一旦外出所在地区发现新冠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各系要第一时间将学生情况以及行程轨迹报学工处,得到确切答复后,再通知学生按照要求返回。
四、各部门严格落实师生健康监测措施,从1月12日开始启动健康打卡每日通报制,落实责任追究。各部门、各系要落实部门职工、本系学生因病请假的情况记录与统计工作,组织人事处、学工处要落实监督责任。
五、后勤保障处要督促食堂经营单位、物业公司落实好健康监测,定时消杀制度;检查督促学院各部门落实省教育厅、学院部署的所管辖场所的消杀要求;保卫处落实除学院教职工外的其他在校内工作人员的出入检查,食堂经营单位、物业公司、中外合作单位、在校内施工人员应在本文件下发后及时到保卫处登记备案的所有在校经营或临时工作的人员情况,在保卫处办理临时出入证,1月12日开始凭出入证扫码、测温、佩戴口罩进入校园。
学院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