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
请于9月27日(第四周星期三)前将本学期公开教学安排报教学督导办公室(纸质、电子稿各一份,纸质稿盖系、部章)。
1、请按下面附件的统一格式报送。
2、根据工作安排,本学期公开教学在12月28日(第十七周星期四)前全部完成(若公开课为实训课的可安排在第十八周实训周)。具体组织过程中若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请提前2日将具体时间和地点报送至教学督导办公室备案。
3、组织要求:(1)公开教学研讨活动作为一项教学常规工作,是教研室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需每学期列入教研室工作计划中,并于每学期第四周前报送至教学督导办公室。(2)优先推荐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各类教学竞赛获奖教师,以及课程教学改革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的任课教师。(3)公开教学的时间安排尽量能保证有其他老师听课。(4)各系(院)部组织开展好集中观摩活动和公开教学研讨会,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总结。
特此通知。
教学督导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
附件:公开教学安排表
系(院)、部 |
教研室 |
课程名称 (教学内容) |
授课教师 |
授课时间 (*月*日第*周星期*第*节) |
授课地点 |
授课班级 |
亮点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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