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省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赣助中心〔2023〕1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信院发〔2023〕86号)文件相关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各系(院)初审,学院资助中心审查,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领导小组审定,现将拟推荐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名单在全院范围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11月24日-11月3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进行实名反映,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署真实姓名、单位(班级)和联系方式,并提供相关材料证明。
反映情况联系电话:
0791-85271772(学工处办公室)邬老师 农老师
QQ邮箱:3 4793369@qq.com
0791-85274251(院纪检、监察办公室)何老师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