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相关部门和教师:
学院教职工教科研经费的使用与管理,请遵照赣信院发〔2017〕51号“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经费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的办法执行。科研课题经费的使用报支,在2017年7月(含)之后,必须按规定转账或按“赣信院发【2016】16号文件”规定刷公务卡(含13类支出)才可报支。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7-6-26
上一条:后勤保障处暑假工作安排
下一条:关于2017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学术成果相似性检测通知
版权所有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备案:赣ICP备11006787号 赣公网安备 36010402000042号
院址:南昌市青云谱区气象路58号邮编:330043
党政办:0791-85278709 招生办:0791-85273256 传真:0791-85275380
网站管理:党委宣传部
技术支持:信息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