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文件(赣教高字111号)精神,在已实施前三批共计24个培训项目的基础上,将于2013年10月至2014年4月分步实施第四批培训项目。
为进一步推动和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院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选派教师参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优先选派各系重点建设专业教师,一般应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
二、培训项目
1.国内培训:为期4周,主要学习专业领域新理论、前沿技术和关键技能。
2.顶岗培训:为期8周,重点熟悉相关行业企业先进技术、生产工艺与流程、管理制 度与文化、岗位规范、用人要求等。
3.国外培训:为期4周,主要学习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与方法、先进教育技术和课程开发手段。
具体项目参见附件,各系还可以在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平台”( guopei.hvett.com.cn)选择附件外的项目,
省外项目需要江西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审核后方能实施。国外培训的经费由中央财政资金支持30000元/人,不足部分由学院获得的财政支持专项经费支付。
三、培训时间:2013年10月-2014年4月
四、选派程序
请各系根据专业建设需要,在具体了解培训项目之后,确定选派教师名单,在10月23日前将汇总表报教务处。10月25日学院将名单上报江西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附件: 关于实施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第四批)的通知(附件见教务处网站)
教务处
201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