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科学技术厅通知,现组织开展江西省2014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本次项目申报采取预申报方式。请学院各处系教师在9月3日中午15点前把申报项目计划类别、项目名称、负责人的信息报送科研处,过期不候。另正式申报时间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项目指南见附件。
报送信息包括:申报项目计划类别、申报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
一、计划类别
1、科技支撑计划:(1)工业领域;(2)农业领域;(3)社会发展领域;
2、科技开发与产业化计划:(1)火炬计划;(2)星火计划;(3)重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计划;
3、对外科技合作计划;
4、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计划:(1)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2)青年科学家培养对象计划;(3)优势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
5、基础计划:(1)自然(青年)科学基金计划;(2)软科学计划。
二、申报要求
本年度的项目申报要求受理信息系统已进行限制性预设,涉及项目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推荐单位要求如下:
1、在研项目总数达到2项者(含2项)不能申报(包括负责人的前3名参与者。人才与团队计划除外);
2、申报人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国家、省、厅局立项的(或内容基本相同的)科技重大重点项目,也不能将同一(或内容基本相同的)科技项目向多个科技计划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该申报人3年(包括本年度)申报资格;
3、申报人(课题负责人)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按计划任务(合同)书规定到期验收而未验收的,不得再次申报新的项目;
4、申报人年龄原则上不能超过58周岁(195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鼓励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者申报。
科研处
2013-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