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发挥奖助学金奖学助学的作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其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根据学院奖助学金评定暂行办法,现将2009—2010学年学生奖助学金发放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的种类:
奖学金分“优秀新生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优秀新生奖学金
(一)评定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院10级新生。
(二)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第一志愿填报我院,普通高考总分达到二本录取分数线以上。
(三)评定名额、奖励金额和评定办法
1.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5名。
2.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2000元,新生入院后取得正式学籍时一次性发给;
3.符合评定条件者多于5人时,在符合条件者范围内择优评定,普通高考按其考分与本省二本分数线的比值,由高到低排列,符合条件者不足5人时,按符合条件实际人数评定。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评定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已注册的08、09级在校学生。
(二)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有关部门规章制度;
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一等奖学金评定者,学年成绩总评不低于80分;二、三等奖学金评定者,学年成绩总评不低于70分;
3.一等奖学金评定者,综合测评班级排名前茅,二、三等奖学金评定者,综合测评班级排名前50%;
4.考试无补考者;
5.获得2010年度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即可享受学院一等奖学金荣誉。
(三)评定等级、标准及比例
1.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7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400元,并发给荣誉证书。
2.各系以已注册人数为基数,按一等2%、二等5%、三等8%的比例进行评定。
3.考试不及格或补考人数多,违纪现象严重的班级,将酌情减少享受奖学金的比例。
四、学生助学金
(一)评定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已注册学生。
(二)评定条件
1.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在院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者;
2.考试无不及格者;
3.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在班级前50%者;
4.家庭经济贫困,生活俭朴,无奢侈铺张行为者。
(三)评定等级、标准及比例
1.学生助学金设“一等助学金”、“二等助学金”两个等级。
2.一等助学金每人每月60元,二等助学金每人每月40元。
3.各系以已注册人数为基数,按一等助学金5%,二等助学金10%的比例进行评定。
五、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班级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班干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切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定,并将评选名单在班级公示三天,于11月12日前,将本班新生奖学金个人书面申请、院优秀新生奖学金申请表、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学生助学金拟享受名单报所在系。
(二)各系成立以系书记为组长,辅导员、学工干事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各班上报的评定人员和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在所在系公示三天,做到公正准确,如有不符合评定条件者,将取消其资格,不予重报。
(三)各系于11月17日前将本系优秀学生奖助学金名单和电子报盘一同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并在全院公示一周。
(四)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如欠交学费将直接抵减所欠学费。
(五)由学生工作处统一造册,报财务处发放
附件一:2009—2010学年各系学生奖学金名额
附件二:2009—2010学年各系学生助学金名额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一:
2010学年度各系学生奖学金名额
系 别 08、09级总人数 注册人数 一等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 三等奖学金
环境工程系 819 753 15 38 60
计算机技术系 985 827 17 41 66
电子工程系 494 391 8 20 31
现代管理系 593 581 12 29 46
体育艺术系 354 271 5 14 22
附件二:
2010学年度各系学生助学金名额
系 别 总人数 注册人数 一等助学金 二等助学金
环境工程系 1431 1365 68 137
计算机技术系 1478 1320 66 132
电子工程系 763 660 33 66
现代管理系 821 809 40 81
体育与艺术系 496 413 21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