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往届毕业生中有成绩不及格且符合补考条件者,若需参加补考,应先向学院教务处提出申请,教务处审核后,作统一安排,补考时间拟定于“五一”长假后一周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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