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职业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江西省职业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赣职学会〔2011〕1号)文件精神,现就江西省职业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全省各级职业教育主管部门和研究机构,各高等职业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各职业培训机构等从事职业教育的教职员工撰写的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职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均可参评。
研究专业技术的科技论文不参加本次评选。已经获得省级其他奖励或以前报送参评的论文不再参评。
二、征文内容
本届征文要紧密围绕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进行深入研究。
征文应立足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本着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精神,突出职业教育“保证规模、调整结构、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等内容撰写。
三、论文要求
论文要求立意新颖,主题明确,观点正确,重点突出,论点清晰,论据充分,内容翔实,语言通畅,文字精练,格式规范,标点符号正确,无错别字,无抄袭或剽窃现象,文责自负,有借鉴或推广价值。
每篇论文一式三份,使用A4纸,用计算机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请校对无误,并经所在单位在“江西省2010-2011学年职业教育优秀论文参评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方可供稿。
论文正文首页左上角应注明“江西省2010-2011学年职业教育优秀论文评选”字样。论文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单位名称。论文应在标题之下写出内容摘要、关键词;文末应注明参考文献。全文字数一般应在3000~5000字,以6000字为限(征文必须注明字数)。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1.每人限报一篇第一作者(或独著)论文。合著论文的作者限在3名以内。
2. 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的论文须提交复印件,注明发表刊物名称、目录、主办单位和发表时间。
3. 所有参评论文材料一律不退,请申报者自留底稿。
4. 本次论文评选活动要注重杜绝抄袭等不正之风。如发现有抄袭、剽窃行为,经查实后,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5. 每篇论文缴纳评审费(含获奖证书工本费等)壹佰元整。
6. 请参评论文的作者于2011年3月25日前,将参评论文(含纸质文本一式三份和与纸质文本一致的电子文本)及评审费交学院科研处庞现德处。电子文本发至: jxcia_ky@126.com。逾期不候。
本次申报的有关文件请在“校园网|科研处|相关下载”下载。
附件:一、2010-2011学年江西省职业教育优秀论文评选参评申报表.doc
二、2010-2011学年江西省职业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推荐参评论文清单.doc
科 研 处
201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