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班级:
为了充分发挥先进班集体和优秀学生的模范带头作用,鼓励先进,树立典范。决定在我院06、07级学生中开展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系遵照执行。
一、评选项目
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先进班集体
二、评选对象
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及班集体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个人的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尤其是在今年的抗震救灾中,表现出慷慨互助的精神;体质测定达良好及良好以上;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爱护公物,讲文明,有礼貌;勤奋学习,成绩优良,且学年所有考试考查课程成绩无不及格;每学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为班级前20%。
(二)先进班集体的条件
1.干部带头作用好,生动活泼地开展各项活动,特别是在今年的抗震救灾中,体现出爱祖国、爱同胞的精神风貌。
2.有良好的学风,互帮互学,上课出勤率高,本学年补考人数不超过本班人数的20%,且考试无舞弊现象。
3.文体活动开展的好,班级体质测定通过率在95%以上;班级所有寝室均为达标寝室。
4.集体荣誉感强,班级在本年度内没有学生受到严重警告及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四、评选比例
(一)先进个人的比例:按本班学生人数的10%推荐;
(二)先进班集体的比例:按所在系班级总数的10%推荐。
五、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先进个人的评选办法:班主任根据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的办法评定,并于9月12日前,将本班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报所在系。
(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办法:由各系根据“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制定相适应的实施细则进行评定。
(三)各系于9月17日前将本系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附先进材料)推荐名单和电子报盘一同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四)学生工作处于9月19日前将审核结果在全院进行公示,并上报分管领导。
六、其它
(一)评优工作在各系书记的组织下进行,按照标准,宁缺勿滥,如发现弄虚作假,予以取消,不再补报。
(二)请各系按照规定的时间,认真完成评优工作。
(三)推荐表一式两份,用钢笔填写,并贴上照片。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二○○八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