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届毕业生:
根据省征兵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通知》(赣征【2009】3号)文件精神,号召你们积极应征入伍服兵役,具体入伍预征事项如下:
一、征集对象范围:普通高等学校男性应届毕业生;
二、征集年龄:高职(专科)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至23岁;
三、国家政策:
1、国家对每名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6000元,年限按照毕业生所读专业的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2、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兵役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的优惠政策;
四、工作流程:
1、学院报名时间截止到6月5日;
2、在6月10日前,学院组织已报名学生参加初检和政审;
3、10月31日前,通过学院初检和政审的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
五、学院报名地点: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六、咨询电话:0791—5260523(就业指导中心)
温馨提示:请有意向入伍服兵役的同学近期尽快到学院报名,没有参加学院入伍预征的毕业生,将会给本人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带来不便。
学院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
200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