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赣教高字〔2011〕21号文件“关于做好2009-2010年度江西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江西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奖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09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科技成果,包括鉴定、验收、结题的科技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学术著作和获授权专利等。
二、奖项设立及奖励标准
1、奖项设立:本次评奖共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40项,二等奖60项,三等奖120项。
2、奖励标准: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
三、工作流程
本次科技成果奖的推荐采用网络形式,申请人登录江西省高等学校科研信息管理中心/科研成果奖励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网址:jxedu.ecjtu.jx.cn),按系统中的申报说明进行填写,高校科研管理人员账号与教育厅科技项目管理账号一致,继续使用该账号进行审核。经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推荐后打印《江西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奖推荐书》一式三份,与支撑材料复印件一起装订成册。
打印的《推荐书》须经院(系)、学校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网上申报从2011年4月1日开始,2011年4月15日截止申报和推荐。
申报材料由科研处统一报送。在报送材料时请提供本校“2009-2010年度江西省高校科技成果奖推荐汇总表”一份(同时提供Excel格式电子版),注意所填内容必须与“推荐书”相关内容一致。
四、收费要求:
每个项目收费200元。
科 研 处
201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