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教研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赣信院发〔2008〕17号)及教学评估要求,现开始对2008年度科研成果进行统计,以便核发奖励金额及迎接教学评估。为使统计准确及时,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组织本部门人员认真学习《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教研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赣信院发〔2008〕17号),实事求是填写《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度科研成果汇总表》。
二、所有科研成果都须上交原件核对,成果奖类的成果还须交获奖证件的复印件。
三、汇总表可到办公QQ群的“共享”中下载。
四、汇总表(包括纸质和电子版的汇总表)及相关材料务必在11月28日前交到科研处,逾期不予办理。
特此通知
科研处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