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规字〔2021〕2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各大中专院校,秘书组秘书处,委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发〔2020〕7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教材〔2020〕4号)、《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赣发〔2020〕27号)精神,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教育体系,全面深入开展新时代大中小幼劳动教育,经研究制定了《江西省推进新时代大中小幼劳动教育一体化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江西省推进新时代大中小幼劳动教育一体化实施方案》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江西省教育厅
2021年5月25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附件
江西省推进新时代大中小幼劳动教育一体化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发〔2020〕7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教材〔2020〕4号)和《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赣发〔2020〕27号)精神,扎实推进新时代大中小幼劳动教育一体化,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以感悟劳动价值为基础,推动劳动教育入脑入心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利用各种宣传载体,用好校园宣传阵地,大力弘扬劳动精神,积极营造“劳动光荣”的校园风尚。
(一)大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积极开展劳动教育专题研讨、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等系列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社会风尚,坚决反对一切不劳而获、追求暴富、贪图享乐的错误思想。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在抗疫救灾、脱贫攻坚等重大事件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事迹,引导广大师生、家长增强对劳动精神和劳动价值的认同感,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劳动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校园宣讲,弘扬劳模精神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沟通协作,组织开展“劳模宣讲进校园”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大中小学在每个学期要分别开展一次劳模精神宣讲活动和师生代表进工厂、进农村活动,通过面对面、互动式宣讲和实地参观交流,强化劳动意识,感悟劳动价值,让劳动教育和劳模精神入脑入心。
(三)注重学用结合,兼顾动手动脑
规划劳动教育要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两者兼顾,坚持以实践锻炼为主,切实保证每一个学生都有必要的劳动实践经历。要注重学用结合和实践取向,从劳动知识、劳动技能、劳动方法、劳动情感、劳动态度、劳动习惯、劳动精神、劳动价值等多个维度设置和设计培养目标,使学生参与劳动实践,体验劳动艰辛,热爱劳动过程,珍惜劳动成果,享受劳动欢乐,向往劳动创造。
二、以丰富劳动实践为抓手,推动劳动教育落实落细
根据劳动教育目标,针对不同学段、类型学生特点,对劳动教育实践进行整体规划,指导劳动教育有序开展。要丰富劳动实践内容,将日常生活劳动教育贯穿大中小幼始终,中小学幼儿园还要有针对性地布置家庭劳动作业。
(一)幼儿园
幼儿园劳动教育注重启发性。要以劳动启蒙教育为主,注重培养幼儿“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劳动观念,养成专注劳动、喜欢劳动的好习惯,掌握基本的自理能力。为幼儿创设一日生活各环节的自我服务机会,如收拾玩具、擦桌子、独立完成吃饭和上厕所等,指导幼儿通过同伴互助、模仿学习提高服务能力;带领幼儿参与种植养殖活动,让幼儿在参与付出中感受生命成长的喜悦;定期组织幼儿参与公益宣传、爱心义卖等活动,结合盲人日等纪念日开展关爱弱势群体活动。
(二)小学
小学劳动教育注重生活性。小学低年级要以个人生活起居为主要内容开展劳动教育,加强劳动意识和劳动安全意识的培养。指导学生完成个人物品整理、清洗,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如叠被子、洗袜子等;参与适当的班级集体劳动,主动维护教室内外环境卫生;进行简单手工制作,照顾身边的动植物。小学中高年级要以校园劳动和家庭劳动为主要内容开展劳动教育,引导学生初步养成热爱劳动、热爱生活的态度。指导学生参与家居清洁、收纳整理,制作简单的家常餐等,增强生活自理能力和勤俭节约意识;参加校园卫生保洁、垃圾分类处理、绿化美化等,适当参加社区环保、公共卫生等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初步体验种植、养殖、手工制作等简单的生产劳动,初步学会与他人合作劳动。学校要整合资源,为学生建立园地类、场馆类实践基地;落实班级值日生制度和清洁大扫除制度,利用运动会等各种大型活动设置学生志愿岗位。小学1—2年级和3—6年级每周在课外活动和家庭生活中的劳动时间分别不少于2小时和3小时,3-6年级每年还要学会2项日常生活技能。
(三)初中
初中劳动教育注重广泛性。要兼顾家政学习、校内外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安排劳动教育内容,开展职业启蒙教育,培养认真负责、吃苦耐劳的劳动品质,增强公共服务意识和担当精神。指导学生进一步培养生活自理能力和习惯,承担相应的家庭日常清洁、烹饪、家居美化等劳动;定期开展校园包干区域保洁和美化,以及助残、敬老、扶弱等服务性劳动;适当体验金工、木工、电工、陶艺、布艺等生产劳动过程,尝试家用物品的简单修理,学习种植、养殖相关技术,获得初步的职业体验,形成初步的生涯规划意识。学校要积极整合资源,共建园地类、职场类、产业类等不同类型的实践基地;联合开发普职融通课程,开展生涯指导活动;积极开发主题志愿服务项目,合作开展共育活动。初中阶段参与不少于12小时的志愿服务,自主选择体验1—2项生产劳动,每年至少学会3项家政技能,在课外活动和家庭生活中的劳动时间每周不少于3小时。
(四)普通高中
高中劳动教育注重服务性。要围绕丰富职业体验,组织开展服务性劳动和生产劳动,培养学生劳动自立意识和主动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情怀。指导学生持续开展日常生活劳动,增强生活自理能力,固化良好劳动习惯;通过经历真实的服务性岗位工作过程,获得真切的职业体验;积极参加大型赛事、社区建设、环境保护等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统筹劳动教育与通用技术课程相关内容,从工业、农业、现代服务业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项目中,自主选择2-3项生产劳动,经历完整的实践过程。学校要坚持多学科协同理念,统筹综合实践活动、通用技术和学科实践活动等课程,开发实施主题或项目式劳动课程;整合各方资源,合作共建园地类、场馆类、职场类、产业类等实践基地;与职业学校和社区内企业工厂合作,为学生体验生产劳动创造机会。联合开展共育活动,加强志愿服务供需对接。高中阶段参与不少于12小时的志愿服务,在课外活动和家庭生活中的劳动时间每周不少于3小时。
(五)职业院校(中职、高职、职业本科)
职校劳动教育注重技能性。要重点结合专业特点,增强学生的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提高职业劳动技能水平,培育积极向上的劳动精神和认真负责的劳动态度。引导学生坚持开展日常生活劳动,自我管理生活,提高劳动自立自强的意识和能力;运用专业技能,定期开展校内外公益服务性劳动;依托实习实训,参与真实的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培育不断探索、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和爱岗敬业的劳动态度,增强职业认同感和劳动自豪感。学校要强化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加强学生实习指导,强化职业生涯规划指导;鼓励学生积极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鼓励学生参加各级职业技能大赛,定期评选校园工匠。学校要明确生活中的劳动事项和时间,纳入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在校期间,学生参与校内外公益服务性劳动和志愿服务的时间不少于3周。
(六)普通高校
高校劳动教育注重创造性。要围绕创新创业,结合学科专业开展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积累职业经验,培育创造性劳动能力。引导学生加强生产劳动锻炼,积极参加实习实训、专业服务和创新创业活动,重视新科技、新工艺、新材料的运用,提高在生产实践中发现问题和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自觉参与教室、食堂、校园场所的卫生保洁、绿化美化和管理服务等,结合“三支一扶”“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服务性劳动;巩固良好的日常生活劳动习惯,自觉做好宿舍卫生保洁,独立处理个人生活事务。学校要把劳动教育融入大学生的专业课程学习与实习实训,在实习实训中强化劳动知识和技能训练,在课程建设上挖掘本专业大国工匠、劳动模范等特色资源;全面推进劳动教育与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教育、职业生涯教育、就业指导、产教融合等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实践锻炼。学校要明确生活中的劳动事项和时间,纳入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在校期间,学生参与不少于6周的志愿服务、勤工助学和社会实践活动。
三、以遴选典型示范为引领,推动劳动教育对标对表
完善典型遴选机制,及时发现、深入挖掘一批实施劳动教育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劳动教育一体化培养目标落地见效。
(一)全面整体推进,因地制宜实施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通大中小幼各学段,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创新体制机制,注重教育实效,强调知行合一,积极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劳动教育模式。在大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普通高校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职业本科和高职院校不少于16学时,中职学校不少于18学时,中小学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在2021年7月前,各市、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劳动教育实施细则,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劳动教育具体清单,建立全省劳动教育“一校一清单”制度,并予以公示。其中,大中小学每学年都要设立“劳动周”,并对“劳动周”的实施内容和形式进行校本设计,可采用专题讲座、主题演讲、劳动技能竞赛、劳动成果展示、劳动项目实践等形式进行。
(二)打造特色样板,加强示范引领
每年遴选一批省级劳动教育先进典型和特色样板,通过加强示范引领和经验交流,推动全省大中小幼劳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全省力争创建省级劳动教育示范县(市、区)30个、劳动教育综合实践示范基地50个、劳动教育特色示范学校1000所、劳动教育精品课程200门,评选劳动教育优秀导师10000名,基本建成课程完善、资源丰富、模式多样、机制健全的大中小幼劳动教育体系,基本形成贯通一体、开放协同的劳动教育工作格局。
四、以开展科学评价为导向,推动劳动教育提质提效
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管理监督和正向激励功能,依据劳动教育目标,科学构建劳动教育评价指标体系,坚持系统观念,完善评价机制,推进评价改革。
(一)构建全面评价体系
构建“横向+纵向+多元”的劳动教育全面评价体系。在横向上,以目标清单、内容清单、成效清单等为要素,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在纵向上,坚持各学段全程贯通评价,注重前后衔接;充分结合学生自评与互评、教师评价、家长评价、社区评价、基地评价等,推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
(二)建立动态评价机制
借助大数据、云平台、物联网等现代技术手段,定期开展学生劳动素养监测,全面持续记录和分析家庭劳动、学校劳动、社会劳动的过程、时间和结果,发挥评价的育人导向和反馈改进功能。
(三)充分运用评价结果
把劳动教育评价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把学生参加劳动教育情况计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学生评优评先、中招和高招录取的重要参考以及毕业依据之一。同时,把劳动教育开展情况及成效纳入学校目标考核和教师、班级、学校、地区等各级评优评先考核体系。
五、以夯实基础条件为保障,推动劳动教育行稳行远
加强劳动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推动建立全面实施劳动教育的长效机制。
(一)强化组织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劳动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强化本级政府推进学校劳动教育的职责,及时解决劳动教育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推动建立全面实施劳动教育的长效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负责劳动教育工作的内设机构,加强人员配备,确保劳动教育顺利组织开展。
(二)强化师资保障
通过配备必要的劳动教育专任教师,组织相关学科骨干教师担任劳动教育兼职教师,聘请具有专业劳动技能的劳模、专家作为劳动教育特聘导师,邀请有意愿、有技能的家长担任学生劳动教育导师等渠道,加强劳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依托“国培计划”“省培计划”,每年面向全省组织2至3次劳动教育专职教师专项培训。把劳动教育纳入教师全员培训内容,强化教师的劳动意识。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设劳动教育相关专业,加强劳动教育师资培养。
(三)强化场地保障
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快建好配齐劳动教育实践场所。高校要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社会服务功能,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和劳动实践基地。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区域统筹”的原则,建立健全开放共享机制,推进劳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建设。以遴选打造省级劳动教育综合实践示范基地为龙头,带动全省学校劳动教育场地建设规范化发展。
(四)强化经费保障
各地要加大劳动教育经费投入,探索建立多元化劳动教育经费筹措机制,加快学校劳动教育设施标准化和实践场所建设。建立学校劳动教育课程改革、教材建设、师资培训、器材耗材补充等保障机制,各级各类学校按照规定统筹安排公用经费,可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提供劳动教育服务。
(五)强化安全保障
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劳动安全教育,每年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专题讲座,切实强化风险意识;要科学评估学生劳动实践活动的安全风险,认真排查清除各种隐患;要制定劳动实践活动风险防控预案,完善应急与事故处理机制;鼓励购买劳动教育相关保险,切实保障师生的劳动教育安全。
(六)强化教研保障
成立江西省劳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开展劳动教育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搭建全省劳动教育教学工作探索和实践创新指导平台。建立劳动教育专兼职教研队伍,深入指导劳动教育课程教学和实践,研发劳动实践活页式教程。将劳动教育纳入省级教科规划、教改课题、基础教育研究等立项范畴,总结推广劳动教育科研成果。建立全省劳动教育优质教研资源共享机制,统筹提升城乡学校劳动教育教研水平。
(七)强化机制保障
通过召开现场交流会、评选劳动教育清单、开辟专栏和上传作品等方式,建立常态化劳动教育交流展示平台,供各地各校互相学习借鉴。将劳动教育开展情况作为对市、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劳动教育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结果适时向社会公开,并作为衡量区域或学校教育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指标,形成全省大中小幼劳动教育一体化推进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