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选拔2010年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赣教高字〔2010〕74号《关于开展2010年江西省高等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精神,现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
学科带头人:主要在普通本科院校及国家级、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专业、重点实验室和重点课程中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中选拔。优先选拔对省内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学科专业中的教师。
中青年骨干教师:在全省所有高校教学第一线的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中选拔。优先选拔国家级、省部级和学校重点学科、重点专业、重点实验室、重点课程和对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学科专业中的教师。
二、推荐选拔程序
请各系认真对照《江西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选拔条件》进行推荐选拔。并按照个人申报,各系初评,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评议,学院考核推荐,推荐结果进行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被推荐人员如实填写《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考核、选拔申报表》或《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选拔申报表》。
(二)各系认真审核个人填报内容后报教务处,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审后确定推荐对象,再签署具体详细的推荐意见后上报教育厅。
(三)学院确定推荐的候选人员在上报前将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三、报送材料要求
被推荐对象需本人填写《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考核、选拔申报表》或《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选拔申报表》,并交所在系初审。在所在系初审通过后,将申报表和个人的职称、学位和近五年来教学、科研等方面的业绩等原始材料交教务处核实并把这些材料复印1份,要求全部表格同时报送电子版,所有表格纸质材料规格是A4纸双面打(复)印。
四、报送截止时间
2010年10月29日
五、考核、选拔条件和申报表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0年10月9日